充分保障促進民營企業健康有序發展,營造法治化、便利化、可預期的營商環境,事關經濟社會發展。近年來,敦化法院充分發揮司法機關的職能作用,發揮“五項”功能,依法維護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的合法權益,全力保障和促進民營企業健康發展。
一、發揮好司法審判“直通車”功能,高效審理案件。
開通涉民營企業案件辦理“直通車”,對簡單案件實行快立快審快結。2019年以來,受理涉民營企業各類案件2415件,辦結2153件,平均辦理期限44.6天。深入推進案件繁簡分流機制,對符合法定條件的民商事案件,大力適用小額訴訟及簡易程序。2019年以來,適用小額訴訟及簡易程序審理的涉民營案件951件,占比80.79%。深化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依托糾紛易解平臺,加強與行業協會、地方商會、銀行、保險等多方訴調對接,共同化解糾紛,提升處置效果。
二、發揮好刑事審判“殺毒劑”功能,凈化市場環境。
全力投入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打擊“套路貸”犯罪專項行動,自2018年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受理侵害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涉黑涉惡案件3件43人,審結2件34人,為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營造穩定的社會環境。依法打擊侵害民營企業權益的刑事犯罪,2018年以來,受理涉民營企業的合同詐騙、金融詐騙、強迫交易、假冒注冊商標、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等刑事案件73件。維護市場經濟秩序,重拳打擊涉眾型經濟犯罪,打擊涉眾型經濟犯罪6件,涉投資金額0.9億元。
三、發揮好商事審判“風向標”功能,規范營商行為。
努力服務敦化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著力發揮商事裁判對于企業營商行為的促進和指引作用。深入貫徹落實《吉林省政法機關依法保障促進民營企業健康發展三十條意見》《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服務保障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延邊州政法機關依法保障促進民營企業健康發展四十條意見》等文件精神,助推高新產業和小微企業協調發展。2019年以來,審結涉民營企業商事糾紛案件2415件。促進轄區金融行業良性循環,妥善化解金融借貸、民間借貸和股權、保險、票據案件1366件;強化產權司法保護,依法維護市場交易公平和安全,審結買賣、融資租賃等合同糾紛案件652件。
四、發揮好執行工作“定心丸”功能,兌現當事人權益。
全力打好“基本解決執行難”攻堅戰,打通執行兌現的“最后一公里”。構建多方聯動、綜合治理的執行工作格局,完善失信主體信用懲戒機制。重點關注涉民營企業債務專項執行兌現,執結執行案件70件,兌現金額423.21萬元。將430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1707名被執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高消費,促使672名被執行人主動履行了義務。司法拘留135人次,拘傳313人次。
五、發揮好司法服務“壓艙石”功能,源頭化解矛盾。
健全完善民營經濟司法保護工作機制,認真梳理涉民營企業案件中法律風險,及時提示民營企業法律風險。以“誰執法誰普法”“普法六走進”“企業服務周”等活動為載體,開展送法進園區、送法進企業、培訓進工廠等活動,為30余家民營企業提供法律咨詢,開展“以案釋法”13場次,提高企業風險防控抵抗能力。認真執行最高院、省、州法院的工作要求,嚴格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執行工作中進一步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的意見》和省法院出臺的《關于服務企業發展進一步優化營商法治的十項措施》,加強執行法官干警謙抑、審慎、善意等執行理念的培樹,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盡量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可能造成的不當影響。(敦化市人民法院 魏如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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